“科技部等9部门印发方案 八个方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据科技部网站消息,科技部等9个部门18日印发《给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全部权或长时间采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全部或长时间的录用权实施产权激励,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经济优质快速发展,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
提出方案,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的全部权力。 成果类型包括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局设计垄断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和技术秘密等。
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的长时间采用权。 考试单位可以授予科研人员10年以上职务科技成果长时间的录取权
实行注重知识价值增长的分配政策。 考试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称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使科研人员的收入与成果转化的实际贡献相匹配。
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方法。 为试点单位管理科技成果自主权,探索形成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全程管理和服务。 试验单位可以通过协议定价、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法明确交易价格,探索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的资产判断机制。
加强赋权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安全和科技伦理管理。 建立职务豁免权机制。 发挥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的作用。
相关链接
科技部等9部门印制《给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全部权或长时间采用权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免责声明:世界报业网打造免费收录提交等多维一体功能的网站推广平台,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