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持一级响应机制不变 面对一级响应,我们该做什么?”
4月9日,北京市召开了第76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关于如何建立完善的疫情防控空常态化机制,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表示,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 因此,目前北京在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较好的情况下,仍未调整一级响应机制,将继续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正如大家前期所知,北京作为首都,其承载的特殊功能和影响,在疫情防控中需要我们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 这包括目前一级响应机制未调整,以及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体四方责任,并且在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良好的情况下,对比国外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的入境人员都要集中隔离,注意, 通过实施上述措施,以关口前进、预防为主,实现闭环管理,实现防控工作的百密不漏。
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一级的应对措施是什么?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常规(ⅳ级) 4级。
其中,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有:
1 .肺鼠疫、肺炭疽发生在大、中城市,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类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有扩散趋势。
3 .涉及许多省份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有扩散趋势。
4、发现新的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有扩散趋势,或在我国消灭的传染病再次流行。
5 .发生了剧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的丢失。
6、周边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威胁我国公共卫生安全。
7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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