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校内砍伤41名师生被判死刑 一审宣判文案 广西苍梧保安校内砍伤师生被判死刑案件始末”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13 04: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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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苍梧县旺甫镇中心小学持刀伤人案进行一审判决,称被告李小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小文为了泄私愤,在校园里擅自持刀砍伤许多师生,故意夺走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
李小文犯罪动机极其卑鄙,犯罪情节极为严重,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影响极大,必须依法严惩。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现实情况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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