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发布《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解决暂行规定》 覆盖64种违规行为”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15 0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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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近日正式发布了《解决科技活动违规行为暂行规定》。 新闻网9月3日报道。 规定了涵盖科技活动的受托管理机构、受托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科技活动实施单位、科技人员、科技活动咨询评审专家、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6类主体的64种违规行为。
具体而言,违规行为包括隐藏、保护相关机构或者人员在科技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故意夸大基础、学术价值或者科技成果的技术价值、社会经济利益,隐瞒技术风险,买卖、代写代投或者伪造、虚构、研究数据,造成负面影响。
在解决办法方面,根据违规主体和行为的性质,收回可以单独或合并进行包括终止财政资金支持、取消在内的科技活动的聘任资金,收回已经筹集的财政资金和违规所得的奖励或荣誉称号,收回奖金等10种解决办法。 造成负面影响和财政资金损失的行为,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永久取消管理、负担或者参加科学技术活动的资格。 另外规定,违反行为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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