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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典法解读!侵权责任编:处理民生热点 填补法律空白”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6-04 00:09:02 浏览:

防空抛物,西安市很多小区都安装了“朝天”的摄像机。 图/杨书源

文刘会民孙莹

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侵害他人权益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草案第七编《侵权责任》比较了侵权行业出现的新情况,吸收借鉴了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对侵权责任制度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完善。

在日常生活中,高空坠落物、网络侵害等经常发生。 民事主体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即侵权责任。 对比侵权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篇在总结现行《侵权责任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补充了相关内容,应对民生热点,填补了法律空的空白。

亮点1 :高空处理抛物“痛点”以保护“头顶上的安全”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落物对他人的损害屡有发生。 如何保护老百姓的“头顶安全”,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成为了社会各方广泛关注的问题。

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篇积极应对社会关注,确定“禁止从建筑物扔物品”,将高空抛物正式定为法律层面的违法行为。 并且草案细化了高空抛物侵权责任,除规定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外,还由有关单位依法及时调查,查明责任人,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依法予以相应的侵权保障 张保军律师说:“可以多增加一个不动产负责人,将来的赔偿也可以更好地执行。”

为了体现公平,草案还确定,如果最终发现侵权责任人,以前可能给予补偿的建筑物的采用者,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张保军说:“这样才能真正制裁真正的侵权者的侵权行为。 另一方面,也将向其他推定的加害者提供公平的保护。”

亮点2 :对自愿参与危险性活动确立“自甘风险”规则

如果在自愿参加有危险的体育活动时受伤,谁来承担责任?

实践中,这种问题经常引起纠纷。 对此,侵权责任篇草案指出:“自愿参加有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被害人不得要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

此外,草案还确定了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问题。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认为,这样的规定有助于保障文体活动的顺利开展。 孟强说:“在文化体育活动中参加这项活动的人,如果彼此发生一点冲突或冲突,受害者一方往往会提起诉讼,或要求组织者和行为者承担责任,这可能与人们的普遍认识有一点冲突。 所以这次侵权责任篇增加了这样的规定,可以免除文体活动中其他活动参与者造成的损害,这有助于保障文体活动的顺利开展,让人们免除后顾之忧。 ”。

“民典法解读!侵权责任编:处理民生热点 填补法律空白”

亮点三:尽快针对侵害情况确定“自救行为”制度

现实生活中,自然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无力向国家机关寻求保护的情况下,经常发生自行采取措施保护权益,被他人起诉反对侵权的例子。 因此,我国认为有必要确定规定“自助行为”的制度。

侵权责任篇草案规定,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不能及时得到国家机关的保护,不及时采取措施,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被害人可以在必要范围内采取保留侵权人财产等合理措施。 但是,必须立即要求相关国家机构解决。 被害人采取措施不当损害他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保军律师认为,“自救行为”制度是对公力救济的更好补充。 张保军说:“比如坐出租车,(乘客)下车后就跑。 吃饭不付钱就得去。 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利用自助行为,通过私立救济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实际上,法律上为私人力量救济留出一定空的时间,是对公共力量救济的很好的补充。 ”。

“民典法解读!侵权责任编:处理民生热点 填补法律空白”

亮点4 :保护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合法权益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络侵权行为越来越多,草案基于侵权责任法,细化了网络侵权责任的具体规则。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互联网用户利用互联网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解除链接等必要措施。 ”。 现实中,经常滥用“通知—删除”程序进行不正当竞争,不仅对互联网用户造成损害,也给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带来流量损失和广告收入损失。 因此,侵权责任篇草案规定:“互联网客户或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因错误通知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项规定将积极帮助防止互联网用户的恶意投诉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民典法解读!侵权责任编:处理民生热点 填补法律空白”

中国政法大学传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巍表示:“错误通知书有三个意义。 第一个最重要的意义是更好地保护读者表达的权利,这一权利不应被恶意通知或错误通知所干扰。 二是增加水军等有不良目的的错误通知者的法律责任负担,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水军泛滥。 第三个意义是更好地平衡表达者和参与者的关系,特别是在网络平台在中间做审判者时,在错误通知被夹住之后,三者的平衡关系更容易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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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新闻网独家特辑)

本文刊登在《小康》年6月中旬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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