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升级版“限塑令”武装到了“牙齿””
新闻网站独家特辑
文/黄硕
中国的升级版《限塑令》为世界树立了榜样,以限塑为各自战斗的“单打独斗”,努力形成共同面对、群体力量、积极应对、强大的局面。
据报道,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于年1月19日发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截至年底,我国已禁止部分地区、部分行业生产、销售和采用塑料产品
此次升级版的《限塑令》扩大了政策展望,应对措施更具对比性,有利于精准施策。 管理思路更加清晰,《意见》确定,我国将按照“一批次限制、替代循环一批次、规范一批次”的思路,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2008年6月1日实施的《管制令》允许有偿采用塑料袋,迈出了推进中国“管制”行动的第一步。 当时的《限制令》禁止生产、销售、采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也禁止有偿采用塑料袋。 据统计,2008—年的10年间,超市、商场塑料袋的累计减少了140万吨左右。
近看泰国,泰国最新的《限制令》将于年1月1日起生效。 购物中心、便利店和超市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袋。 居住在泰国曼谷的笔者感受到了这种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积极变化,确实,超市工作人员在结账时不是自愿提供塑料袋,而是让购物者自己准备购物袋,将购买的商品放进去。 购物场所不提供塑料袋是限制措施之一,各种自家环保购物袋作为替代品,持续服务人们生活,让无塑料袋环保生活更加环保。
从长远看欧盟,年5月28日,欧盟委员会提出《限塑令》草案,餐具、吸管、饭盒、饮料杯等日用塑料用品可能不久将在欧盟各国受到禁止或限制。 根据计划,欧盟各国需要减少塑料食品容器和饮料杯的采用,包括制定减排目标、提供替代用品和禁止免费提供。 欧盟成员国需要在2025年之前实现90%回收饮料瓶的目标。 目标是具体看行动,从生活点滴中下手,逐步降低塑料用品在日常生活中的出现频率。
不同地区的规制措施在无形中催生了新业态的产生,笔者认为这不是“无心插柳成荫”,而是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 客观因素是,环境保护已经属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共识,更有效地管理塑料制品对人类环境的消极作用是《管制令》的出发点,要构建世界“一切良好”的生态环境,需要管制,需要较长时间。 主观因素是人的环保意识的增强,一方面减少塑料制品的采用或不使用,另一方面积极采用塑料替代品,从两种方法上为限制成果贡献力量。
据了解,塑料制品后产生的垃圾在自然环境下不太容易分解,用普通垃圾填埋的方法解决塑料垃圾会引起污染,加重环境负担。 80%的海洋垃圾是塑料制品,污染生态环境,其中的有害物质进入海洋生物体内,进入人类食物链,危害人体健康。 另外,生产塑料袋需要石油原料,其制造过程也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只有逐步停止塑料袋的采用习性,从官方到民间的需求都予以重视,才能看到实效。
《管制令》的目的是比较有效地减少塑料污染。 中国此次升级版《限塑令》着眼于全产业链布局,覆盖生产者、经营者和客户,逐步、区域实行精准管控,执行力显著提高,落实生态文明理念的具体体现,为经济优质快速发展注入绿色力量。
我认为中国的升级版《管制令》为世界树立了榜样。 治理塑料污染,所有国家和地区的人们都不应置身事外,既然是涉及全世界的事件,地球人都要共同承担责任,保护地球家园,从自己做起,减少或避免举手的劳动——塑料制品,各自
(作者是资深评论家)
(《小康》新闻网独家特辑)
本文刊登在《小康》年2月下旬刊上
免责声明:世界报业网打造免费收录提交等多维一体功能的网站推广平台,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