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社会治理“共同体”!城乡一体化驱动乡村现代化”
新闻网站独家特辑
文/陈明
乡村治理现代化并未建立区别于城市的特殊治理体系,其未来和目标是城乡社会治理一体化。
社会管理是国家管理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构建基层社会管理新格局。 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多次关于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此作出了具体部署。 其重点是:健全党组织领导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城乡基层管理体系,推进市域社会管理现代化,把社会管理和服务重点转移到基层等。
陈明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国家管理体系与管理能力现代化”项目执行研究员
上述布局的突出优势之一是没有区别对待城乡社会管理,也没有出现乡村管理、村民自治等乡村行业的专业概念,而是采用了“城乡基础管理体系”、“市域管理”等表述。 这意味着在推进治理现代化方面,中央精神将统一考虑城乡基层治理。 因此,乡村治理现代化并未建立区别于城市的特殊治理体系,其未来和目标是城乡社会治理一体化。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未来是城乡治理的一体化
城乡管理一体化实际上是世界乡村快速发展的基本规律。 社会治理是配置公共资源构建乡村社会经济秩序的行动,在这几方面城乡之间应该没有什么区别。 主要发达国家几乎与城市乡村管理系统没有区别,乡村只是作为与城市区别的自然空之间、生产空之间存在。 欧美等国家首先根据人口密度、土地利用和经济通联等指标划分城乡,但划分结果只涉及特定的产业政策投入,并未因此建立不同的治理结构。
历史上,中国乡村人口庞大,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这是形成特殊乡村管理体制的经济根源。 中央虽然做出了城乡治理一体化的战术部署,但目前农村治理仍然存在特殊性,这是不争的事实。 因此,现阶段为了便于理解和解体,必须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继承乡村管理的概念。 但是,运用这个概念,特别是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不能忘记城乡管理一体化这个根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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