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教育惩戒之后可别忘了疏导”
新闻网站独家特辑
文房树洪
必须全面教育惩戒后的指导机制,充分考虑学生的身体和心理承受能力。 只有心中充满了对学生的关怀,手中的戒尺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的教育才能更有希望。
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承担着“传教课的混乱”等多项事业,是追求零错误的“重要大事”。 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对孩子的问题,出现了教师不管理、不愿管理、管不住的情况,学校有时出现了极端的情况。 勇敢面对问题,全力处理问题,是我们的共同负责。
教育部日前发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于今年3月正式实施,确定学校、教师可以依法对学生实施惩戒教育。 如何将惩戒力量变为教育的有力组成部分,如何掌握教育惩戒标准,教育惩戒有尺度,不失温度,体现有效性,值得我们所有教育工作者思考。
教育是艺术,教育惩戒是这门艺术的特殊组成部分。 文件确定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形式。 通过惩戒,学生可以认识和纠正错误的行为,惩戒将成为现实。 学生不仅要学习知识,掌握基本的学习方法,还要培养良好的品行和人格,确保全面进入社会的知识、能力、素质品格。 在这个过程中,教育惩戒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对教师合理正当的教育惩戒学生行为免责,教师敢于教育惩戒学生的潜力和勇气,促进教师维护教育正义。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形成共识。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集了各方面的意见,大家也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和理解,但学生的成长和快速发展发生在家庭、学校、社会等各个领域,学生发生不良或违规行为时,家长、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各方面的主体相互 教育惩戒比较有效的实施,不仅需要学校和教师正确认识教育惩戒的权限和规则,也需要家长充分认识教育惩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尊重、支持、配合、监督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惩戒。 家长可以积极参与校纪、班级公约的制定,充分表达价值需求,积极关注孩子的成长和良好品行的培养,树立孩子的榜样。 孩子被教育惩戒后,必须做好与学生、学校的信息表达和相应的疏导工作。 认为子女在学校受到违法或者不当教育惩戒的,应当依法合理表达需求,寻求权利救济。
第二,按章办事。 教育惩戒在普通管教手段失效的情况下,运用权威规则训练的方法将学生培养成更好的人,从而形成学生理想的人格和内心秩序。 惩戒权与未成年人保护有机结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触及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 根据学生的身心优势、过失性质、悔过态度等选择适当的教育惩戒措施,保障教育惩戒和教育效果的有机统一,正确区分不良行为的程度、性质和教育惩戒手段。 不得以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学生人格的方式实施教育惩戒。 所有让学生感到肉体疼痛的行为都是体罚,变相体罚意味着没有直接的暴力行为,但其效果相当于体罚。 人格最基本的因素是自尊,教育惩戒禁止侮辱学生人格尊严是保护学生自尊。
三是人文关怀。 教育惩戒关注的不是学生的“身体”,而是“灵魂”。 比较有效的教育惩戒不仅要纠正学生的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还必须发挥对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性保护作用。 必须全面教育惩戒后的指导机制,充分考虑学生的身体和心理承受能力。 强调正确认识和把握师生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保证这种主体之间相互关系实际存续、可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上,规制教育惩戒领域的现象,在教育惩戒活动中保障教师的职业权力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和谐的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 多次见效,发自内心,在爱的氛围中收到惩戒性的教育效果。 这既是对教育的恐惧,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只有心中充满了对学生的关怀,手中的戒尺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的教育才能更有希望。
(作者是北京中学高级教师)
(《小康》新闻网独家特辑)
本文刊登在《小康》2021年2月的上旬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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